一、招聘计划及职位描述
招聘宜都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要求
1、性别:女性;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职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热爱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乐于奉献,综合素质较好。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相貌端庄,举止大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00——8月2日下午6:00期间的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1号窗口。
3、报名要求: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领取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00——8月6日下午6:00,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比3比例即可组织笔试。不足1比3,经领导小组同意,取消相应职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比3确定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门户网同时进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复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比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进行体检
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落实其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宜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717-4843771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4822010
特此公告。
宜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