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案工作人员:1名
2、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办案工作人员:男性,大专文化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操作软件,熟悉网络维护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有2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验。
2、办公室文秘人员:女性,全日制本科法律、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操作软件,熟悉网络维护相关知识,有2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在天心区信访局2楼办公室(长沙市新韶路与刘家冲路交汇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胡斯可
联系电话:0731-858986960731-85899132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含电脑相关知识)、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经考察若无合适人选,该职位空缺。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划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基础工资2275元/月,根据现实表现享受绩效考核奖。
2、依法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长沙市天心区信访局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