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与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2013年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其中,“35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77年10月17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82年10月17日后出生的人员,“28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84年10月17日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三、报名地点
中共乐从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乐从镇人民政府8楼),咨询电话:28331371,28331186,28331185。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按《2013年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的招考条件,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以及填妥的《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前往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五、招考方法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考生名单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于10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乐从镇组织工作办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政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公示名单将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按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执行。
七、《2013年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乐从镇政府大堂接待处索取,或登录“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econg.gov.cn)下载。
八、如某职位的招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镇招聘领导组将视实际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最终招录人数。
附件:附件1:2013年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附件3:顺德区乐从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手写并双面打印).xls
中共乐从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