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3名。
三、用人方式
临时聘用。
四、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在广安市主城区有固定住所人员;
(三)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事业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耐心细致,能够吃苦,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广安市紫金街209号305室),联系电话2332210。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经现场审查合格的,填写《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
六、聘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由我局统一组织审核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查,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将另行选聘。
七、聘用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月工资1070元,并按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等待遇。
广安市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