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要求,今年我市启动农业特岗计划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结构,提升服务能力,经研究同意,我市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农业技术服务特设岗位人员10名,实行劳动合同制,收入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14日(13日不报名),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2、13窗口(珠江路222号)。
笔试内容范围: 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 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 F.语文知识与写作。 G.其它知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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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后,向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按时报到。对特岗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具体用人单位与特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年收入参照大学生村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农技特岗人员管理办法另定。
咨询电话:52894435。
附件: 《2013年公开招聘常熟市农业技术服务特设岗位表》 《专业参考目录》 《报名表》 常熟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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