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常州市信访局组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常州市户口,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常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1)
三、考试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东304室)。
4.报名材料
(1)《常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4)能证明适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常州市信访局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100分)
对审核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存在缺额,可按1:2的比例开考。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岗位专业知识60分。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职位因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招聘咨询
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9-85680930。
八、纪律监督
常州市信访局,监督电话0519-85680931。
常州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