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安监局技术员职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截止到2013年7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7月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人员;
2.截止2013年7月1日前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原政府大院左侧。
㈡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报名表》。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资格。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6日,地点:黔西县行政中心217房间。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8∶00-17∶30。
面试地点: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右侧教学楼(原黔西县师范学校)。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通过复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5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㈡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