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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辅助管理类雇员6名,专业技术类雇员4名,工勤类雇员5名。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取得有效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08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办公楼B404办公室;
4.联系人:文先生,电话:29560026;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观澜政务网站(www.guanlan.gov.cn)上公布,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2013年8月31日前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出题,由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成绩以及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观澜政务网站(www.guanlan.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各岗位在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在观澜政务网(www.guanlan.gov.cn)上公布。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观澜政务网”(www.guanlan.gov.cn)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68。
九、其它事项(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从业经验的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8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负责解释。
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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