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技术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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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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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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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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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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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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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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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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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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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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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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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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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等。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聘用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82388019
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