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乐于奉献的精神,责任心强;
(七)具有本辖区内户籍居住,男女不限,有工会或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的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至12日上午9:00—11:00分,下午14:00—17:00分,地点在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 9号A座四楼 (联系电话:87382620)。
2.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或提供个人简历1份)。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2张,由越秀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2.面试:由区总工会组织进行,并电话通知进入考核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4.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大专生18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聘用期工资为大专生20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联系人:吴瑞贤 联系电话:87382620
越秀区总工会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