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具体招聘名额、岗位及有关要求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A类院校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4、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时间:2013年7月12—15日
地点:文水县委人才办(文水县委大楼617室)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复印件(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能否取得学历、学位等情况)。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提供一次调整岗位机会。报名时填写《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表》,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县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及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专业分类参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专业批次以入学时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3、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一条龙排队,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仅有一人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入围人选的最低分数。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考核政审
县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
6、聘用
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为财政供养的全额事业人员,除公务员录用、提拔等外,应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党建网、文水党建网和有关场所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358—30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