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岗位:汕尾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2人(男女各1名)。
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招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13年9月20日止)。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到过任何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委大楼413室。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9﹕00至2013年9月20日16﹕0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2)不得采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需提交的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网上报名者将需要提交资料用电子文档发到邮箱:ganbuke3363517@163.com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汕尾党政信息网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将正式入编,有关工资待遇按照省工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660-3363517(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