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业技术12级岗位(初级)2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房屋建筑方向),年龄在45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3年5月30日),有累计(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或工程建设管理)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可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 月 20日— 6月 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人民路98号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五楼行政财务科,咨询电话:82305527,联系人:曾先生。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相应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经代建中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获批后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免笔试时可直接将面试分数计入最终成绩。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