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在省科技厅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科技厅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专业知识扎实,热爱科技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 至2013年6月 2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省科技厅人事处报名,有工作单位的请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要求,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综合管理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答题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协调与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3、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8898884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611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