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相应学历的人员。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龙里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后出生),报考护士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至6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地点:贵州龙里中等职业学校(贵新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斜对面)。联系电话:0854-5631967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两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考定向招聘“政法系统临聘人员”职位的须到所临聘的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临聘证明材料须注明临聘的起止时间和临聘期间的表现情况及现行工资发放花名册);符合报考可降低学历职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龙里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无适合职位改报的或考生不愿意调剂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考生须于2013年6 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中等职业学校凭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及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 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
11日至7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时间、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则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简章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201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八)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机、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招考办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