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辅助服务雇员8名,男性,主要从事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身高1.70米或以上,裸眼视力4.8或以上,18至30周岁(1982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广东省户籍,能讲流利的国语和粤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三班倒工作。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全日制公安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2010年(含)以后退伍军人,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雇用待遇
首次雇用期限: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视考核情况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时,辅助服务雇员:高中或中专学历月薪2000元,大专学历月薪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3年6月7、8日(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8号,地铁季华园站D出口)。
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退伍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2张。
(二)考试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为24人。笔试具体安排于2013年6月14日前公布于佛山市公安局主页,不再另外通知考生。
2、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进行评价。
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个月有效,若有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雇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并订立劳动合同。
佛山市公安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