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12380。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990-6881414,6882587。
附件:
2.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克拉玛依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