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对象
符合我区见习单位专业需求的毕节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2012、2013届毕业生(详见《毕节双山新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生活补助根据毕地党发〔2009〕12号文件规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300元。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见习单位空编需正式聘用人员时,对见习期满后专业对口,表现良好的见习生,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及就业见习期满有关事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514号)精神可按程序招聘。
三、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背景。
3、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9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由毕节双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要求
参加就业见习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校毕业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
毕节双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地址:毕节双山新区梨树镇规化大桥桥头)。联系电话:0857-5478321。
五、面谈
毕节双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按照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推荐报名人员到见习单位见习,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属地原则优先;
3、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六、办理见习手续
确定为我区2013年见习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行文明确,并敦促各见习单位认真落实好见习人员的有关待遇。
毕节双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