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年龄在28周岁(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族别不限,法律、中文、师范或艺术专业。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文字编辑水平。
5、性格开朗活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17日
报名地点:团市委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徐丹
联系电话:09923242211;18209927005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共青团奎屯市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