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公资办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高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公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资[2012]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佛山市高明区高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1、办公室文秘
招聘人数1名。招聘条件如下: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性别:男;
(3)学历: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文秘与中文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在职社会人员;
(4)户籍:佛山市户籍人口;
(5)具有较强责任心,综合能力强,较高的写作水平,较强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撰写能力;
(6)身体健康;
(7)福利待遇:月均收入2000元以上(未扣除社保、住房公职金的个人部分);
(8)其他:试用期6个月。
2、统计、艺术设计人员
招聘人数1名。招聘条件如下: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性别:女;
(3)学历:全日制大专或以上,统计或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在职社会人员;
(4)户籍:佛山市户籍人口;
(5)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精通相关专业设计软件操作;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艺术设计专业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
(8)福利待遇:月均收入2000元以上(未扣除社保、住房公职金的个人部分);
(9)其他:试用期6个月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号A座2楼(高明农商行楼上);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8262908。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
4、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由区公资办联同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考试。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由区公资办联同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体检。
2、考核:由区公资办联同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学习、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核参考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单位岗位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