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卫生监督助理人员1名:协助卫生监督员完成好日常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文字材料整理、许可受理服务等综合事务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性别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8 月 10日以后出生); (六)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1日在思明区政府(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思明区前埔东路26号三楼308室)。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2-5906333
5.乘车路线
(1)开元文体楼站 :L27线28路29路 47路 518路 512路 (2)前埔国贸新城站:快3线 19路 厦30线 L30线厦36线 厦49线厦55线 厦57线 厦57线 91路 108路 202路 509路 517路 525路 530路 805路 (二)资格审查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告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知考生。考生或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工作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平均月收入约2200元(不包括社保、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缴交社保。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食宿自理。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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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思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