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5月1日至1995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3、会讲闽南话,普通话流利;熟悉计算机操作程序;有快速的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和理解力;具有团队精神。
4、漳州市户口,市区内能自行解决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0号市信访局值班室(双休日)、市政府机关大院32号楼四楼网信中心(上班时间)
3、联系人:王东兴李龙舟
联系电话:2037615(双休日)2030226(上班时间)
4、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白底彩照2张。
五、考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漳州市信访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由市信访局统一组织体检。
2、聘用:
(1)体检合格的由市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市信访局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向漳州市信访局进行劳务派遣,聘期二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可再续聘用。
七、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报名时告知。
2、本公告由漳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信访局
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