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或相关专业,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者优先;
3、户口所在地不限,居住地为市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政治审查合格。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以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联系人:薛 洋;联系电话:0518-82341701;
5、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报名者,按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四)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方面情况,决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资福利等按《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对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四、附则
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作适岗评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笔试,没有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不要等候,以免影响您的工作和择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