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简介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三)报名地点: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752-3823619。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iyang.gov.cn/)或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hyjcy.huiyang.gov.cn/)下载。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命题方式: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4、成绩计算及查询: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实际开考的岗位数和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统计、复核,并向考生宣布。
(三)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