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审判辅助力量,西昌市人民法院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程序并按成绩择优聘用。 二、聘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聘用人员及要求 1、西昌市范围内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5、此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运用计算机速录(具有速记技能优先)。 四、聘用待遇 1、基本工资:工资1050元。 2、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3、绩效考核由西昌市人民法院负责,考核合格者发给绩效奖每人每月300元。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1、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日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2张 。 2、资格审查:由西昌市人民法院会同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职位递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内容:计算机技能、庭审记录。 计算机技能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6日。 庭审记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面试合格者,由西昌市人民法院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政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则从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聘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六、聘用期限及管理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西昌市人民法院对拟聘人员的表现意见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2、聘用期限:连续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不含十年)。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违反各管理制度者,可随时解聘。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二0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