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4、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邮寄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或者现场面交的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福建省地震局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扫描件,2013年7月毕业的应届学生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寸照片一张(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考生交电子版照片)。请报名考生留1个以上的电话号码以便我们联系。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27日。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请电邮至:fjsdzjrjc@163.com;采取邮递报名的考生,请邮递至福建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邮编:350003);现场面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福建省地震局701人事教育处。
笔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29日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中国地震局网、福建省地震局网上公布,报名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 考试
(一)笔试:
参加我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3,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二)面试:根据笔试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 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通过到考生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及查阅档案,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选在中国地震局网站、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地震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人员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联系人:姚黎 郑超 联系电话:0591-87847377 87816753
七、监督
省地震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1837
福建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13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地震局信息表.doc
附件2、福建省地震局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