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上海市文明单位。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外文化交流窗口,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因业务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物、资料征集 1名 专技岗位
陈列形式设计 1名 专技岗位
业务设计 1名 专技岗位
设备监控 1名 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文物、资料征集
征集鲁迅及与鲁迅相关人物、事件及历史背景的文物资料;征集与本馆业务有关的书、报、刊及美术品;保持与文物捐赠者的密切联系;加强对馆藏文物及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招聘条件:本市户口,对博物馆有一定了解,文博、图书、中文、历史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工作耐心、细致、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事业感;个性静动结合,善于沟通合作。
2、陈列形式设计
参加陈列展览形式设计;展览的请柬、海报、会标、宣传品、说明等项目的设计;馆内及对外各项博物馆相关业务的设计、复制等项目;参加陈列展览布展;交流陈列展览的信息等工作。
招聘要求:
本市户口,设计专业本科毕业,熟悉鲁迅生平;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美术设计专业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平面设计软件和网页设计软件
3、业务设计
配合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相应文化产品的开发计划及预算等,提出可行性方案,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活动的需要,完成鲁迅纪念馆文化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管理等项工作。
招聘要求:本市户口,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设计专业本科毕业,具有营销及沟通能力,有文化产品开发经验的优先。
4、设备监控
负责纪念馆中控室设备方面的工作(包括维修、设备、设施等),及时掌握全馆技防、消防设备的使用动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负责纪念馆的安防、消防监控工作,确保本馆的安防、消防设备安全运行等工作。
招聘要求:本市户口,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的消防工作或安防工作经历;具有公安消防政策、程序方面专业知识,对纪念馆设备有较深的了解;具备对纪念馆安防、消防设备维护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应变、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岗位责任心。本科毕业,具有相关工作岗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法
3、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不低于1:5比例进行初试,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额。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初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根据应聘者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取。复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复试者不另发通知。
进入初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4、身体检查
按照复试成绩结果,选定复试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传真:56962093
监督电话:23128125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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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自 | 作 者 | 发布日期 |
2013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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