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律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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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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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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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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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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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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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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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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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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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流动人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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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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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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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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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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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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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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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执法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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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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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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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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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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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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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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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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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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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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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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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项目管理、土木工程、能源经济、国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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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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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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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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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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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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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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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经济管理与计算机、财税、财政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企业会计、理财学、企业财务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会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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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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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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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园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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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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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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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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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园艺、林业、城市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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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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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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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移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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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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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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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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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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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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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2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可带本人身份证及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和报名费100元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表格等可从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考生于2013年5 月31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在符合报考专业大类条件的前提下,征求应聘者意愿,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或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和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60%,专业知识4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以及写作等; (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专业为大类的专业,以岗位描述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30,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截止2013年8月在秭归县服务或秭归籍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外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查询),未按时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3、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2)、综合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学历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受到各种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辞退、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处理的;
3、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的。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聘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者,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秭归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报名咨询电话
秭归县人社局:0717-2886072
秭归县财政局:0717-2888093
秭归县发改局:0717-2886061
秭归县计生局:0717-2886074
秭归县水利局:0717-2882142
秭归县城管局:0717-2880279
秭归县移民局:0717-2883707
秭归县财政局:0717-2888093
秭归县发改局:0717-2886061
秭归县计生局:0717-2886074
秭归县水利局:0717-2882142
秭归县城管局:0717-2880279
秭归县移民局:0717-2883707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