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文字材料写作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
(二)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强,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中文、新闻或哲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字能力较强;
(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年薪约60000元(包含公积金、社保)。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2013年5月6日—5月17日,在广州荔湾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起至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荔湾区茶滘街党政办公室(广州市芳村茶滘路茶香街1号404室,电话:81598007)。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填写《茶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计生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茶滘街党政办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
按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进行考试。
文字材料写作员需进行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公文写作。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试和面试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省(市)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个人垫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茶滘街党政办公室(电话:81598007)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573128)。
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