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技术转移中心为我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对接;负责组织、协调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和产业化,引进科技研发机构;负责为院士、博士来我市创新创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服务;承担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技术转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电子类专业优先。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信息。实施方案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和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等相关证件到市科技局办公室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15日。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科技业务知识,面试题目由市科技局确定。
(六)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前三名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一名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市科技局按照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科技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市科技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科技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星任组长,工会主席刘于春任副组长,郑明享、吴永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明享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严格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常人社发〔2011〕号)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三)加强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科技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256521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