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满25周岁以下、年满3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质监局网站、宿州市政府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13日至5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在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西昌南路866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单位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宿州特检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4、笔试定于201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考试公告。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聘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原因确需招聘的,必须经市局同意。
(三)笔试
1、专业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知识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时间为2小时,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上旬。具体安排见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招聘笔试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3:1比例确定。面试工作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实施。
1、面试工作在6月中旬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宿州市质监局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成绩仍相同再以笔试中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工作由宿州特检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质监局与所属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或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特检中心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质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特检中心下达聘用通知,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组织领导
特检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市局及政治处协助实施,市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将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过来。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进行全过程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669993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5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