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涉及33个部门,124个事业单位,416个岗位,合计703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3年4月25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6、学历要求起点为大学专科、本科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护理、助产岗位按照单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执行(年月日计算办法同上);学历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和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8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人员;
7、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与下载准考证、基础知识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9日(截止9日中午12:00)。
3、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5、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录取意见。
(三)缴费和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5月20日—25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在网上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四)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2),护理、助产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汽车驾驶岗位考试内容为汽车知识、交通常识和交通法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6月2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安排。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于6月5日-10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汽车驾驶岗位的须提供地方驾驶证B证,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还须提供部队退役证明材料。
6月1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和安排。
(六)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于6月17日至23日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的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6月29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安排。
(七)体检和考察。
7月3日—9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实施,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月11日—1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市人社局将于5月4日、6日和8日三次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本次招聘工作负责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29-86786870
网络技术咨询:029-85456552
报名咨询: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
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