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因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2013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主要招聘我省气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运行、保障岗位工作人员35名,详见《福建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1)。
2.岗位要求:
2011届、2012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填妥《福建省气象部门考试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于2013年2月20日前以附件形式发至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事业招聘专用邮箱(fjqxj10@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姓名-学历-专业-报考职位”,如:“王五-本科-会计学-闽清县气象局”,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请勿重复发送。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于2013年2月28日前寄达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108号;邮编:350001)。
3.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的岗位,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3年3月7日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www.fjqx.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15:00-17:00到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80元,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考试
(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2日内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www.fjqx.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拟聘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结束3天后,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气象局网站(www.fjqx.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体检人选。
在职考生必须于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并签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若出现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气象局网站(www.fjq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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