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内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档案工作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岗位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档案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招聘后,自愿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 013年4月11日至4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278255)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照3张;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社保局副局长和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社保局办公室。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市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278255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051136
附件:内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附件:内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