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4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有关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持有效《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四)应具有龙岗区户籍。
(五)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则大专、研究生学历等不可报考;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和年龄时间计算至2013年3月31日。如职位要求最高年龄30岁的,则需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六)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联系电话:28949217。
(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龙岗区龙城街道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户籍本
2、毕业证、学历证书验证证明
3、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含有无参加“六四”以及法轮功)
(三)报考者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测试
测试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含10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测试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格线为60分;只进行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本人要负担100元考务费(领取准考证时缴纳)。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及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布。
面试由中共龙城街道工委组织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测试结束后,各职位依成绩合格的考生测试总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由中共龙城街道工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人选时公布。
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雇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街道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龙城街道工委组织部。
招考咨询电话:89916680
职位编号为:lc0001、lc0002的投诉电话:28909791
职位编号为:lc0003的投诉电话:28905246
中共龙城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