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决定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名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招聘对象: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4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共招聘211名、具体详见《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1、威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1名
2、威远县网上信访中心:1名
3、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名
4、威远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名
5、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6、威远县煤炭工业办公室:1名
7、威远县煤炭驻矿安监站:10名
8、威远县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5名
9、威远县地质环境监测站:1名
10、威远县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 1名
11、威远县房地产管理局:3名
12、威远县园林管理所:3名
13、威远县统计局(机关工勤):1名
14、威远县广播电视台:2名
15、威远县文化馆:2名
16、威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工勤):1名
17、威远县非煤煤系矿山驻矿安监站(工勤):5名
18、威远县婚姻登记中心:2名
19、威远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工勤):1名
20、威远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1名
21、威远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1名
22、威远县林场:6名
23、威远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1名
24、威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2名
25、威远县农业局直属事业:7名
26、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勤):2名
27、威远县机动车检测中心:1名
28、威远县镇西食品工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4名
29、铺子湾镇镇属事业:1名
30、新店镇镇属事业:6名
31、庆卫镇镇属事业:4名
32、龙会镇镇属事业:2名
33、向义镇镇属事业:4名
34、新场镇镇属事业:3名
35、界牌镇镇属事业:4名
36、靖和镇镇属事业:1名
37、镇西镇镇属事业:2名
38、黄荆沟镇镇属事业:2名
39、连界镇镇属事业:7名
40、越溪镇镇属事业:2名
41、东联镇镇属事业:3名
42、碗厂镇镇属事业:3名
43、小河镇镇属事业:2名
44、威远县教育局直属事业:95名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4月16日(4月16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填报 (联系电话: 0832--8241629)。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4月17日(4月17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3年4月18日(18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每人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5月3日至5月10日(10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在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即《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分政策,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824162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威远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内容均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案: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全县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实际报名缴费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未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其中公招教师按相同学科岗位和公招威远县煤炭驻矿安监站、威远县非煤煤系矿山驻矿安监站共12名工勤技能人员以考生笔试和面试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定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如实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且在威远县服务工作年限须满3周年。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3年的毕业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的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干部股:0832-8237011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
特此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招聘对象: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4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共招聘211名、具体详见《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1、威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1名
2、威远县网上信访中心:1名
3、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名
4、威远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名
5、威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6、威远县煤炭工业办公室:1名
7、威远县煤炭驻矿安监站:10名
8、威远县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5名
9、威远县地质环境监测站:1名
10、威远县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 1名
11、威远县房地产管理局:3名
12、威远县园林管理所:3名
13、威远县统计局(机关工勤):1名
14、威远县广播电视台:2名
15、威远县文化馆:2名
16、威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工勤):1名
17、威远县非煤煤系矿山驻矿安监站(工勤):5名
18、威远县婚姻登记中心:2名
19、威远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工勤):1名
20、威远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1名
21、威远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1名
22、威远县林场:6名
23、威远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1名
24、威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2名
25、威远县农业局直属事业:7名
26、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勤):2名
27、威远县机动车检测中心:1名
28、威远县镇西食品工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4名
29、铺子湾镇镇属事业:1名
30、新店镇镇属事业:6名
31、庆卫镇镇属事业:4名
32、龙会镇镇属事业:2名
33、向义镇镇属事业:4名
34、新场镇镇属事业:3名
35、界牌镇镇属事业:4名
36、靖和镇镇属事业:1名
37、镇西镇镇属事业:2名
38、黄荆沟镇镇属事业:2名
39、连界镇镇属事业:7名
40、越溪镇镇属事业:2名
41、东联镇镇属事业:3名
42、碗厂镇镇属事业:3名
43、小河镇镇属事业:2名
44、威远县教育局直属事业:95名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4月16日(4月16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威远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填报 (联系电话: 0832--8241629)。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4月17日(4月17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3年4月18日(18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每人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5月3日至5月10日(10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在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即《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分政策,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824162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威远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内容均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案: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全县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实际报名缴费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未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其中公招教师按相同学科岗位和公招威远县煤炭驻矿安监站、威远县非煤煤系矿山驻矿安监站共12名工勤技能人员以考生笔试和面试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定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如实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且在威远县服务工作年限须满3周年。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3年的毕业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的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干部股:0832-8237011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