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漳平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64名:审计局2人、劳保局3人、公安局2人、计生局12人、卫生局38人、教育局2人、工业园区管委会3人、化工局1人、矿管总站1人。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中国漳平”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2013年夏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6、年龄的计算及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漳平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公安局:五楼政工室0597-3208318李先生,审计局:综合股0597-7532461詹女士,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人秘股0597-7536896陈先生,计生局:人秘股0597-7521448刘先生,卫生局:办公室0537-7532449陈先生,教育局:人事股0597-7532452陈女士,工业园区(含化工局、矿产品管理总站岗位):办公室0597-3270600林先生。
(三)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对设区市以上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等参加公开招聘的报考者,符合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等文件加分政策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并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审验,逾期将不予受理。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报考公安局岗位的还需现场填报政审表。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3年6月14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其中计生局、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岗位考专业科目。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30-4:30(考计生局、卫生局专业科目)。
4、笔试地点:在漳平市区,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漳平市人事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市人事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其中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岗位由卫生局具体出台分配方案。
(三)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聘)用。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事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编制部门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97-7529126 漳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林先生
漳平市2013年夏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