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3年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专业要求:野生动物、生物、森林保护、林学、生态);
(三)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24日(除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至邮箱lyglyjst@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联系人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连云港市林业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47号)515房间报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彤 联系电话:0518-85522366
4.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2张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除了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林业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市林业局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市林业局监察室电话:85509077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013年5月13日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资格条件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技术人员) | 01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为野生动物、林学、生物、森林保护、生态)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