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毕节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编内招考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5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毕节市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表现良好。
2.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截止2013年5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6日至5月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毕节市商务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胜利路48号)三楼人教法规科办公室,联系人:周应菊,联系电话:0857-8268966。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毕节市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负责招考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招考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对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