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越剧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诚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演奏员(2名)
要求:戏曲音乐专业毕业,男女均可,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
2、舞台化妆(1名)
要求:舞美相关专业毕业,熟悉戏曲化妆尤其是越剧化妆;女性,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
3、舞台灯光(1名)
要求:舞美灯光专业毕业,会操作相关灯光,需有相关上岗证书;男性,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45岁以下
4、舞台服装(1名)
要求:熟悉戏曲(越剧)服装,会戏曲服装的保养,女性,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
5、宣传策划(1名)
要求:中文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能力,较熟悉戏曲(越剧),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本市户籍
6、劳资员(1名)
要求:人力资源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数字概念,计算机操作熟练,本市户籍
7、项目策划(1名)
要求:中文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能力,较熟悉戏曲,善于沟通,计算机操作熟练,男女不限,本市户籍
8、办公室内勤(1名)
要求: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动手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男女不限,本市户籍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3年4月21日前,将个人应聘简历发至以下电子邮箱:syrenshi@yahoo.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简历及岗位”。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核与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者,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复印件。
4、身体检查
通过专业考试者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4375016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