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推进创新型科技新城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长沙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考雇员36名,分A、B两类岗位。
三、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A类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4月14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河西麓谷大道668号,118路、18路公交车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裙楼一楼展厅会议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将当场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2、B类岗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 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2:00,报名系统入口为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 4月26日9:00至4月28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3、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A类岗位达到1:3(含1:3)、B类岗位达到1:5(含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A类岗位: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笔试。
(2)B类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高低确定)。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分,申论占4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量为180分钟。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博士研究生毕业者(已获得博士学位)笔试成绩加5分。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招商合作局翻译岗位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主要为英语口语)构成,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占70%、专业测试占30%合成;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凡有举报不符合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制,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
3、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岗位招聘可以空缺。
五、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4、此次招聘工作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http://www.15job.com)“2013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笔试、面试等通知,公布有关情况。
5、本公告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95691、88995085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8995572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