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人数:10人
1、博士:2人
2、研究生:8人
三、报名条件:
1、自愿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2、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法与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准备以下资料: 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就业推荐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报考人员准备以下资料: 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就业推荐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找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确保通话畅通并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5、报名地点:芦淞区政府人才办8-24。
6、外地考生可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LUSONGRENCAI@163.COM)。所需的报考资料(即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就业推荐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参加面谈、初试时交到报名组,并领取准考证。
7、所有考试信息均在芦淞政府门户网上(http://www.luso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是面谈、面试和考核相结合。
(1)面谈、初试: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复试: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考核:
面试通过者由招聘小组对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政府门户网上(http://www.lusong.gov.cn)公示7天,如无异议,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芦淞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1、招聘人才均实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待遇面议。
1、招聘人才均实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待遇面议。
2、博士生试用期三个月,研究生试用期半年。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服从分配。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5、表现优秀者可以提拔重用进入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岗位。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芦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 询 电 话: 芦淞区人才办 0731-28580822
芦淞区人事办 0731-28580529
举报监督电话: 芦淞区监察局 0731-28580930
芦淞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