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中心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文字综合、编辑岗位3名。要求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律、政治、哲学、经济学专业,年龄2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文字综合能力强、有网站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5月25时止(休息日除外);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本人有效身份证、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直接到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第六办公楼二楼214、216房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我中心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申论和岗位相关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五)体检与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重点是调查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践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12384、82212224
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