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身体健康,体能、心理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报考辅警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毕业;报考文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25周岁之间(198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辅警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文秘人员不限。
(5)阜阳市常住户口(仅限于颍泉区、颍东区、颍州区、开发区)。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1.公告
时间:2013年5月7日至5月15日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政工室(三楼东)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6张(背面署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缴纳报名费45元。
3、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
(1)笔试
①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3年5月24日至25日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政工室(三楼东)
②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内容:招聘辅警人员的笔试统考内容为语文、法律知识,满分100分;招聘文秘人员的笔试统考内容为语文、法律和公文写作知识,满分150分。
④成绩的确定:此次招聘辅警考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加分项目分值的总和。加分项目包括: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嘉奖的加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1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15分,获得以上多项奖励的只取一次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招聘文秘人员的总成绩仅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
符合报考辅警条件的人员,以总成绩排序后,按招聘人数的1:1.5进入体能测试,考生自动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以递补。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体能测试内容:按照体能达标的条件进行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俯卧撑四个项目的测试。
5.择优选拔的方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退伍士兵优先;条件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报考文秘的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学历优先,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 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如出现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优先。
7.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参加上岗前集中培训。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空岗按高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颍东保安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每两年续签一次。
四、待遇
试用期间月薪800元,试用期满每月1500元,用于工资和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2317636—3559、3558
监督电话:2316619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