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1.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科技部负责的其他相关重大人才工程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和推动落实工作。
2. 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
(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身体健康;
(2)熟悉科技计划管理和人才管理等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从事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科技人才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市户口。
二、招聘工作程序
1. 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和其它有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2. 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于2013年1月10日24:00前电邮至科技人才中心。
3.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4.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5. 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 身体检查。
7.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7天的公示。
8.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有关注意事项
1. 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 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 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4.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5. 根据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3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93房间,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492,68598036
邮箱地址:zhaopin@sttc.net.cn
联 系 人: 杨克如、严利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