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72名,其中: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15名;县畜牧兽医局下属乡镇畜牧兽医站24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乡镇劳动保障所20名;县交通局下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5名;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文化馆3名,乡镇文化辅导站2名;县广播电视台3名。各单位职位要求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条件及其他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8日以前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城县人才市场(县经信局二楼)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6张。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并填写《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县人社局网站直接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负责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职位。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6.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据)。
7.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月21日——1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的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并列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测验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
对于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实际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3.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若相同,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加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满3年内(含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1月18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60分以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60分以上),且须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以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社部门及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
五、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