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11工程”院校2013届毕业研究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详见《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法: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到报名点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政务中心2201办公室);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18日(上午8:00 -11:30,下午2:00 -5:00);联系电话:0513-5900032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1、形式和内容:通过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2、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www.ntcin.gov.cn)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59000323(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0313(局纪检组)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