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职责和招聘计划
(一)工作职责
承担对外经济贸易的联络、促进、服务等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出口商品交易会和洽谈会;代办对外法律事务、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原产地证;为全区进出口行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余杭区支会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精神;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余杭区范围内常住户籍;
4.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英语4级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严把关,择优聘用。具体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6 日至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商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市民之家8楼806室),联系人:毛晓洁。咨询电话:86223898。
3.报名手续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相关通知书。
(二)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察、体检对象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综合办公平台和区商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酬待遇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获得中国贸促会系统出证认证专业资格,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取得中国贸促会系统出证认证专业资格,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报酬待遇参照《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余人社薪〔2012〕4号)文件标准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12年12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