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凡要求具备中级职称的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地质勘查、物探、化探、海洋地质、测绘工程、采矿工程、选矿等岗位的人员除须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能够适应野外工作。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2013年1月11日 9:00-17:3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登陆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网站(http://www.china-ece.com),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入围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参加招聘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地质勘查、物探、化探、矿产资源采选及地质工程类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招聘岗位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参加笔试人员须到南京市大光路26号华东大厦大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
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笔试成绩可登陆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网站凭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由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参考人员,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五)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没有笔试,只有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时,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学习院校、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84688358
联系人:武娟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25-84688111
联系人:贺向东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