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部分事业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人事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2012年度,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4名(管理岗位18名、专业技术岗位45名、工勤技能岗位11名)。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等要求见附表一。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的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勤技能岗位中专、中技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宣汉县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试用期内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服务期内的各项目(指“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报考,必须书面征得服务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同意。
(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1月9日09:00至1月10日18:00,在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前楼二楼)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管理岗位(除2012026岗位外)和工勤技能岗位(2012070、2012071)的人员,只填报岗位类别,不填报具体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要填报工作单位和岗位名称。
2.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宣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二,报名表可先自行下载后填写),履行报名手续。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
(三)领取准考证
2013年1月25日08:30—1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交费发票到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没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26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二)考试及成绩计算
所有岗位的考生均要参加公共知识笔试,公共知识笔试成绩通过的考生还要参加面试。
1.公共知识笔试(100分)
公共知识笔试参考资料为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2.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每一岗位名称有不同代码,下同)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调整为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根据自愿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所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四)考试费用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六、加分
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材料和复印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并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须按本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知识笔试、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两天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管理岗位(除2012026岗位外)和工勤技能岗位(2012070、2012071)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的工作单位。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回避、个人档案等情况进行考核。
若因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出现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以上表册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二)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三)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或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者,或破坏、违反考试纪律及本方案相关规定者。
九、纪律及其他
(一)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宣汉县党政网和宣汉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宣汉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方案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222744(组织部)、5233026(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818-5222446(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